106国道醴陵南段1.4公里路面大修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信息时间:2019-11-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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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国道醴陵南段1.4公里路面大修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106国道醴陵南段1.4公里路面大修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条“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与《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2019版)》内容不一致,导致有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质疑,在监管单位对招标文件详查后,立马组织了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约谈,并要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更改。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条“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现修改为“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10名(注:该数量的设置应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该数量应不少于3名,最高不超过10名。投标人数量取值为a。当3≤a≤6时,该数量为投标人数量;当6<a≤12时,该数量为a/2+3,四舍五入取整,当a>12时,该数量取10。)通过详细评审。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总则第3.5.4中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的要求修改为由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

因本次澄清公告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顾本澄清公告发出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以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均不作修改。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不变。

 

 标 人:醴陵市交通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1-23020406

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23658980

监督部门:醴陵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31-23059513

                                                 2019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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