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标+纸质标“双轨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导入至“电子交易平台”里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电子流程正常运作情况下,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流程运作异常情况下,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一项删除,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条“纸质投标文件份数3份”相应改为不需要提供。
3、因本次补充通知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按招标文件规定不变。
招标人: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市渌口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