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渔政码头建设工程项目补充通知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图纸以本补充通知附件《招标挂网用图纸-删除多余信息》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2、因本次补充通知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补充通知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其他内容均不作修改。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不变。
招标人: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