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船形乡高路村林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及答疑通知

【信息时间:2021-09-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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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船形乡高路村林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及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炎陵县船形乡高路村林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补充修改:

1原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三、有关费率及费用取定标准

3、专项费用

 ②安全生产费:

按《编制办法》的规定按建造安装工程费(不含安全生产费用本身)为计算基数,按1.5%计列;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⑧工程保险费:

按《编制办法》的规定并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扣除设备费为计算基数,按0.4%计列

 

现修改为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三、有关费率及费用取定标准

3、专项费用

 ②安全生产费:

按《编制办法》的规定按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报销费)的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⑧工程保险费:

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4%;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率为1%。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2)、原招标文件中清单中:(附表格形式)

 

 209-1

砌体挡土墙

 

 

 

 

-a

砌体片石挡土墙

 

21102

 

 

-1

M7.5浆砌片石挡土墙

m3

13977

 

 

-2

M7.5浆砌片石栏渣墙

m3

7125

 

 

 

 

 

现澄清说明:

-a砌体片石挡土墙 21102 为总的工程量 这一项无须报价

-1-2、填写报价

 

 

 

 

 

本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通知不影响招标文件编制,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本补充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提出,预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奖视同认可并接受本补充通知内容

 

招标单位:湖南炎陵县酃途交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炎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192

修改补充说明.pdf

[H430200001876001001]炎陵县船形乡高路村林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HN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