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储2018-43号地块临河岸坡(攸水左岸)治理工程

【信息时间:2019-10-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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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攸储2018-43号地块临河岸坡(攸水左岸)治理工程已由攸发改审[2019]176号文批准建设,攸发改招【2019】21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由县级自筹解决,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攸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攸县正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攸储2018-43号地块临河岸坡(攸水左岸)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攸县春联社区。

2.3 建设规模:新建挡土墙410米、岸坡防护410米、截水沟500米、草皮护坡410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规模为1432.85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4.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018日至2019年1112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统一提供的技术标专用资料由投标人在正常工作时间自行前往株洲市招标投标协会匿名购买(协会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韶山路长江中央商务大厦B座501室,电话:0731-28681362)。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9年111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8.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人:攸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8974143999

代理机构:攸县正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

人:艾先生

   话:0731-24259173、13378039860

监管单位:攸县水利局

地址:攸县东城新区发展中心主楼4楼

【43号地块临河(攸水左岸)治理工程】预算审核说明.zip

综1招标文件攸储2018-43号地块临河岸坡(攸水左岸)治理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