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炎陵县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2022年)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炎陵县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2022年)已由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办函【2021】25号文、株洲市水利局以株水函【2021】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炎陵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及县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炎陵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炎陵县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2022年)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 湖南省炎陵县 。
2.3 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为4628.08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炎陵县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2022年)总承包项目,包括;渠道加固改造12.36km;明渠改暗涵6处总长807m:整修加固隧洞2处1184m;整修加固倒虹吸1处164m;改建渡槽3处210m;分水闸和机耕桥各5处;巡渠管护道路21.1km;改造管理用房2处;量测水设施、灌区信息化及新增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的勘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等相关服务。。
2.5 计划工期: 730个日历日 。
2.6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
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执行。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5年完成过一个总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和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或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
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设计方提供近5年完成过的一个总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或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方提供近5年完成过的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或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总承包业绩) 。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5 年内(指 2016 年 7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工结构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2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8 月24日至2021 年 9月 14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4.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1.形式:
(1)√现金
(2)√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开具保函的单位被列入“建设工程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工作示范企业目录”
2.现金和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元(¥460000元)。
3.提交方式:
(1)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如下账户
户 名: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账 号:43001500562059666666- 6041
4.电子保函可以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进入“电子保函”模块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http://http://hxbh.hnhxzx.cn:20080进行电子保函申请。具体操作具体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请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操作指南—视频教程—《株洲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了解。
注:1、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2、投标人投标保证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以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查询的保函信息情况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9月 14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网址:http://www.zzzyjy.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zzzyjy.cn/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 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株洲市水利水电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1-28686717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炎陵县水利局
地 址: 湖南省炎陵县霞阳镇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0731-26222434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炎陵县霞阳镇坎平路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731-26222033
传 真:
电子邮件:
[H430200001866001001]炎陵县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2022年)总承包.HN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