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系统残渣废液清理项目

【信息时间:2018-08-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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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化系统残渣废液清理项目已由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石发改备[2018]30号文及株石发改招[2018]1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株洲市煤气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焦化系统残渣废液清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煤气公司焦化厂内。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焦化厂内焦化系统全面拆除,对焦化系统残渣废液清理并对相关设施进行拆除。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全部是项目清理拆除直接费。实际金额以造价公司出具的报告为准。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施工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由投标人负责办理。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内容为焦化系统残渣废液清理项目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或化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得超过60岁);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贰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815日至2018年91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建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建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911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2660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市煤气公司

   址: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863158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07室

人:罗成  向女士

       话:0731-22132532    0731-85135397

       箱:516937958@qq.com

焦化系统残渣废液清理项目工程量清单.XLS

残渣废液清理施工招标文件8.14(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