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浦口镇王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C1、C2、C3、C4标段)

【信息时间:2018-11-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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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浦口镇王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C1C2C3C4标段)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综[2018]6号、8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醴陵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醴陵市浦口镇王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C1C2C3C4标段)

2.2 建设地点:醴陵市浦口镇贯古村、宝丰村、三铺村、浦口村、荷花村、天符村、李洲村、王坊村。

2.3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排渠道、拦河坝、山塘、机耕路、下田坡道及错车道等工程。工程造价约1176万元。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各投标申请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工程进行投标报名,多报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企业近六个月劳动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申请人201811282018121910止(北京时间,下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zyjy.cn)“建设工程—其他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答疑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12  19日上午10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31-2336673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醴陵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址:醴陵市阳三石街道办事处阳东村马家冲组交通局3号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话:0731-23283095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醴陵市醴泉路国瓷一号19

联 系 人:熊先生  

    话:15073303756

 

图纸.zip

招标文件.doc

工程量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