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株洲市2018年度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7〕320号、湘财建一指〔2018〕21号、湘国土资办发〔2018〕92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新增费,招标人为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天元分局,株洲县土地整理中心,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攸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炎陵县土地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2018年度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项目工程施工
2.2 招标编号:JYGZ201802058#
2.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为天元区、株洲县、醴陵市、攸县、炎陵县。天元区土地整治(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75.95公顷,工程施工费118.51万元;株洲县土地整治(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335.69公顷,工程施工费591.92万元;醴陵市土地整治(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532.24公顷,工程施工费989.68万元;攸县土地整治(高标农田建设)、土地复垦项目建设规模396.4公顷,工程施工费732.58万元;炎陵县土地复垦项目建设规模27.63公顷,工程施工费157.96万元。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 180 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2.6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设计图纸范围内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9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重复投标无效。
项目 名称 |
行政区 |
子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规模(公顷) |
合理定价 (元) |
株洲市2018年度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项目工程施工 |
天元区 |
三门镇月形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一标段 |
市 |
75.95 |
1185099.76 |
株洲县 |
朱亭镇浦湾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二标段 |
市 |
67.35 |
1176085.03 |
|
朱亭镇福冲村、龙潭镇新华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三标段 |
市 |
66.67 |
1189825.34 |
||
龙船镇龙泉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四标段 |
市 |
66.88 |
1182864.49 |
||
龙船镇腊树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五标段 |
市 |
67.41 |
1185284.08 |
||
龙门镇龙门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六标段 |
市 |
67.38 |
1185120.58 |
||
醴陵市 |
王仙镇李山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七标段 |
市 |
73.33 |
1303645.34 |
|
东富镇楚同桥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八标段 |
市 |
73.81 |
1303643.37 |
||
李畋镇潼塘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九标段 |
市 |
74.33 |
1303622.67 |
||
板杉镇寨下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十标段 |
市 |
84.45 |
1413647.35 |
||
浦口镇联盟社区居委会、王坊社区居委会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 |
第十一标段 |
省 |
226.32 |
2319852.17 |
||
浦口镇联盟社区居委会、王坊社区居委会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 |
第十二标段 |
省 |
2252344.03 |
|||
攸县 |
联星街道办事处圳江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十三标段 |
市 |
70.66 |
1129783.17 |
|
春联办事处春塘龙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十四标段 |
市 |
71.73 |
1134271.99 |
||
新市镇桐梓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十五标段 |
市 |
93.09 |
1216723.92 |
||
丫江桥镇华富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十六标段 |
市 |
66.67 |
1082433.61 |
||
宁家坪镇联和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十七标段 |
市 |
67.52 |
1185103.98 |
||
丫江桥镇联江村、渌田镇新江村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 |
第十八标段 |
省 |
26.73 |
1577463.69 |
||
炎陵县 |
鹿原镇玉江村、水口镇桃村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 |
第十九标段 |
省 |
27.63 |
1579638.08 |
备注:炎陵县土地复垦项目工程结算单价,以当地县级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综合单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合格施工企业(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更新的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诚信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必须与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 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合格项目经理(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更新的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诚信登记备案信息为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证对本次招标项目无效)。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地勘单位可以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但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投标申请人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投标单位近一年不得有不良行为,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根据株国土资办发〔2015〕44号文件的规定,上一年度诚信考核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施工单位中标后须将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押至株洲市土地综合整治处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原则上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农村土地整治、土地复垦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前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4、定标办法
4.1 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未达到或等于3:1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采用“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法”。
4.2 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超过3:1时,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株国土资办发[2017]57号文件的规定,上年度经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批次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优秀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本年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5、投标保证金
项目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按项目工程施工总招标金额标段平均数的2%,即每个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小写 2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的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 12 月 12 日~2019年 1 月 8 日 9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其他—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其他资料费每套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其他—答疑”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1 月 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多功能厅(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株洲市土地综合整治处的全过程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天元分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73359398
招 标 人:株洲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13975370333
招 标 人:醴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574261116
招 标 人:攸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173346198
招 标 人:炎陵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8863552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159号城市风景小区18栋
联 系 人:皮小良、张 维、陈 博
电话及传真:0731-22865719
监管机构:株洲市土地综合整治处
联系电话:0731-28685095
工程量清单--株洲市2018年度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项目工程施工.rar
招标文件--株洲市2018年度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项目工程施工.doc
图纸(一)--株洲市2018年度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项目工程施工.rar
图纸(二)--株洲市2018年度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项目工程施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