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2018年度秩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茶发改字[2018]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茶陵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茶陵县2018年度秩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茶陵县秩堂镇。
2.3 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排渠道、拦河坝、山塘、机耕路、下田坡道及错车道等工程。工程造价约2050万元。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量详见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理价)。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8个标段。(第一批:第一至第三标段。第二批:第四至第八标段)
序号 |
批次 |
标段名称 |
标段招标控制价上限值(万元) |
标段涉及村(位置) |
标段工程内容 |
1 |
第一批 |
第一标段 |
497.28 |
东首村、石龙村、皇图村等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
2 |
第二标段 |
497.04 |
晓塘村、毗塘村、珍武村等 |
||
3 |
第三标段 |
494.48 |
马吉村、合户村、皇图村等 |
||
4 |
第二批 |
第四标段 |
112.14 |
彭家祠村 |
|
5 |
第五标段 |
100.43 |
石龙村、皇图村 |
||
6 |
第六标段 |
113.85 |
毗塘村 |
||
7 |
第七标段 |
110.54 |
马吉村 |
||
8 |
第八标段 |
124.83 |
田湖村、鼓石村 |
注:1、各投标人可对招标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报了第一批标段的不能报第二批标段,报了第二批标段的不能报第一批标段),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各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湘财农综[2012]5号文,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在近36个月具有一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聘书)。业绩要求:类似工程是指通过招标获得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其它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且已竣工并验收合格。
3.5 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 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3.7 符合上述3.4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也可以同时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8 本项目共分为8个标段,(第一批:第一至第三标段。第二批:第四至第八标段)投标人可对两批标段进行投标,(报了第一批标段的不能报第二批标段,报了第二批标段的不能报第一批标段)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3.9 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3.10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根据湘财农综[2012]5号文《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本项目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保证金为贰万元整,(注;报一个标段或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均一样)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2月21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其他—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其他资料费每个标段售价500元。(注:注:各投标人可对招标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报了第一批标段的不能报第二批标段,报了第二批标段的不能报第一批标段),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于会场条件限制,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个人进入开标现场,请予以理解配合。)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其他—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 2 月 21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多功能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茶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731-2523206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茶陵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李军
电 话:0731-252228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婷
电 话:0731-2525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