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原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一园区标准厂房宗地项目工程设计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茶发改投〔2019〕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茶陵县洣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精算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茶陵县原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一园区标准厂房宗地项目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茶陵县经济开发区一园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4栋1+21F高层住宅(底层架空层)、沿街2~5F商业、地下车库以及区内道路、绿化、广场、给排水、供电、通讯电信等附属工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7003.57㎡(约25.5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3301.06㎡,其中住宅31271㎡,商业10214.14㎡,地下室10252.37㎡(不计容),架空层1563.55㎡(不计容)。建筑密度25.56%,绿地率31.23%,容积率2.44,总户数240户,停车位397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8732.70万元。本项目设计费用约为152.48万元。
2.4 设计周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提交修规成果后的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初设完成后的3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的任务,并按期交于招标人。设计文件和相应的电子版设计U盘或光盘一份(文本为Word格式和图片格式,图纸为AutoCAD格式和图片格式)等资料按合同要求提交],各个阶段工期或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项目工程建设时序要求。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项目工程设计。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等服务。项目内各类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地下车库以及区内道路、绿化、广场、给排水、供电、消防、通讯电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全文均同)。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费补偿,对未中标投标人不做解释说明。)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27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9月 27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2029302。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茶陵县洣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左鹏
电 话:133472336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精算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炎帝南路
联 系 人:王晖、陈婷
电 话:0731-25696784
茶陵县原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一园区标准厂房宗地开发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