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城区供水特许经营权

【信息时间:2021-04-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醴陵市城区供水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合格的城区供水特许经营主体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现对该项目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醴陵市城区供水特许经营权

2.2 项目地点及供水范围:醴陵市城区

2.3 建设内容:包括老水厂提质扩容改造、新建新水厂、加压泵房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提质改造。

2.4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技术要求。

2.5 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4年),自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2.6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 64408.59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61958.59 万元,建设期利息 2450 万元。

2.7 投融资模式:本项目总投资为64408.59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项目资本金比例暂定为总投资的22.37%,约14408.59万元,由中标的特许经营者全额出资;其余建设资金50000 万元通过融资获取

2.8 招标范围: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经营方式授予醴陵市城区供水项目特许经营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由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在项目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醴陵市人民政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和现金流量表);

3.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  

    4.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50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5 20 17:00 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0430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zzzyjy.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特许经营协议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特许经营协议与书面招标文件、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特许经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7.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1年0521日上午09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开标时,各投标人均要求由企业法人代表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23250656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周宇

联系方式:15873358866

招标代理: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醴陵市左权路192号

联系人:洪林、陈维纳

联系方式:0731-23115068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3:

防疫期间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           (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醴陵市城区供水特许经营权招标文件(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