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攸县黄丰桥镇等六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第一标段至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攸县黄丰桥镇等六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第一标段至六标段已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攸发改审[2021]153号文、攸发改招【2021】16号,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攸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攸县黄丰桥镇等六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第一标段至六标段
2.2 建设地点:攸县皇图岭镇、丫江桥镇、菜花坪镇、谭桥街道、鸾山镇、黄丰桥镇等六个乡镇(街道)38个行政村。
2.3 建设规模:土地平整62.86亩,土壤改良地力培肥54000亩,维修加固山塘69口,新建小型拦河坝11座,改造电灌站4座,新建改造灌水渠117.44千米,排水渠14.52千米。实施高效节水灌溉880亩,新建改造田间道路35.26千米,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科技推广措施,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09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9595.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4.79万元。
2.4 工期要求:工期为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
2.8标段划分及要求:本次招标划分六个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本次招标的中标人不再确定为株洲市攸县黄丰桥镇等六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至十九标段)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本项目一标段至六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本项目一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
3.4 本项目一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的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3.8 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每个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3.9 如投标人对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其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单独编制。
3.9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26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其他—招标公告/答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段,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建设工程—其他—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5.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其中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公司在职人员,委托代理人来投标必须提供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2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招标工程接受攸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4220018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攸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15115363519
地 址:攸县发展中心主楼4楼3A01室
招标代理机构: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联系人:刘宇培 陈会亮 彭亮
联系电话:0731-22331006
电子邮箱:271765201qq.com
监管部门: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详见附件2)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附件1)、《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 (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攸县黄丰桥镇等六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第一标段至六标段-定稿8.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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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黄丰桥镇等六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第一标段至六标段-定稿8.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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