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株洲县农田水利建设改革试点项目招标文件答疑2
1、根据关于废止《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调整株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计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招标文件:第63页(附表3-11:信誉评审计分表)中第5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安产值年实缴税收,每缴税100万元加0.3分,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9分、第6条:每捐助2万元加0.5分,最多加3分等相应条款应按相关文件通知调整。《相关文件通知详情见附件》
答:根据株建发[2019]16号文“关于废止《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调整株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计分办法的通知》”,现将2018年株洲县农田水利建设改革试点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建安产值年实缴税收”、“公益活动捐助金额”、“市级优质工程(暨神农奖)”加分予以取消。
2、本次答疑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株洲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监 督 单 位: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