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现对株洲市醴陵市石亭镇等2个乡镇樟树村等7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改造提升)第4标段至第7标段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3-7(1)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中“技术负责人(30分):1、满足资格条件(15分);2、经验(15分):有项目负责人经验(15分)(根据本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款第3项确定);无项目负责人经验(0分);3、处罚记录(近0.5年) 每项省级及以上处罚扣 15 分,每项市级处罚扣 0 分,每项县级处罚扣 0 分,其他扣 0 分。”。
现更正为“技术负责人(30分):1、满足资格条件(15分);2、经验(15分):有技术负责人经验(15分)(根据本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款第3项确定);无技术负责人经验(0分);3、处罚记录(近0.5年) 每项省级及以上处罚扣 15 分,每项市级处罚扣 0 分,每项县级处罚扣 0 分,其他扣 0 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和本补充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醴陵市渌江农村振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单位: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9日
[H430200002160002002]株洲市醴陵市石亭镇等2个乡镇樟树村等7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改造提.HNCF
补充通知-4-7标段(第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