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攸县网岭镇等7个乡镇17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第1标段至第12标段澄清函(01)

【信息时间:2023-09-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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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请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补充说明6进行明确:投标人满分业绩数量为1个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需要类似项目经验,还是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满分业绩数量均为1个。

答复: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补充说明”第6点是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3-72)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第2.2.42)类似项目经验的提示性解读,不涉及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评审;投标人满分业绩数量为1个,具体以附表3-72)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为准。

2、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满分经验数量均为1个,具体以招标文件附表3-71)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为准。

二、问:株洲市攸县网岭镇等7个乡镇17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第3标段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第2.2.41)技术负责人评分因素表述与评分标准内容存在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评分标准为准,即: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技术

负责人

30分)

满足资格条件(15分)

15

经验

15分)

有技术负责人经验 :根据本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款第3项确定。

15

无技术负责人经验

0

处罚记录

(近0.5年)

 每项省级及以上处罚扣 15分,每项市级处罚扣0分,每项县级处罚扣 0 分,其他扣 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和本澄清函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函为准。

 

 

    人:攸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人:湖南泰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行政监督部门: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3922

澄清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