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株潭口岸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适应性改造(株洲北站至喻家坪走行线及货运站改造)施工答疑、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2023-12-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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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株潭口岸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适应性改造(株洲北站至喻家坪走行线及货运站改造)施工

答疑、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内容

1:我公司为湖南长株潭口岸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适应性改造(株洲北站至喻家坪走行线及货运站改造)施工项目投标人,经与银行协商,银行需在《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正文格式后添加如下内容:“我行将依据《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及我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对保证事项进行调查评估,并视我行要求信贷条件的落实情况,最终决定保函出具与否。该意向书仅作为我行有出具保函意向的非承诺性文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作为出具保函的依据。”

请问以上内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根据招标文件“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说明第 1点内容:“保函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你公司提出的在《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正文格式后添加如下内容:“我行将依据《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及我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对保证事项进行调查评估,并视我行要求信贷条件的落实情况,最终决定保函出具与否。该意向书仅作为我行有出具保函意向的非承诺性文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作为出具保函的依据。”应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意向书》,意向书内容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项目招标文件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格式采用暗标格式,本项目仅规定限制了方案编制的一级标题顺序,作为暗标还有其他限制条件吗?请明确,谢谢!

答: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试行)》(株政办发〔2022〕15 号)规定的综合评估法(2),本项目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委委员会按计分方式评审。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内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否则,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计零分;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

二、补充说明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轨道工程和电务工程,但工程量清单中涉及了部分房屋建筑内容,为便于投标人准确编制投标文件,现进行以下补充说明:

1.工程量清单中轨道、通信、电力及给排水部分采用铁路工程造价标准(2017年第二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国铁科法[2017]31号)计价;

2.工程量清单中房屋建筑部分采用《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及其统一解释说明计价;

3.上述涉及不同计价办法采取各专业的取费标准,投标人应按各专业的清单计价规则进行报价。

三、其他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本答疑、补充通知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答疑、补充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上述内容。

 

招标人:湖南长株潭口岸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监督机构: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盖章)

2023年12月18日 

 

20231218165001.pdf

[H430200002194001001]湖南长株潭口岸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适应性改造(株洲北站至喻家坪走行线及货运.HN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