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册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修改为:“3.1.3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监管部门) 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23250656。修改为: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监管部门) 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23308700。
三、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递交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3年11月1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人:醴陵市醴泉窑艺陶瓷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