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受攸县江桥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江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B超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江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B超仪设备采购项目
1.1项目预算:60万元
1.2采购内容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四维彩超 |
祥见招标文件 |
1.3其他说明:无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攸财采计[2017]94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PJ-YX-17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不是三合一的证件则需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3、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的医疗产品须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认可表)复印件;医疗产品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认可表)”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有投标意向的单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 01月 22 日至2018年 01月 26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 02 月 12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指定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壹万贰仟元整(人民币)。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00 5620 5966 6666-0226
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1)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质疑和投诉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攸县江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夏新卫
联系电话:1397410231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谢女士
电 话:15200486533 18692613468
监督单位:攸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