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城市主要路口电子公益广告屏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2018-09-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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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托,本代理机构对醴陵市城市主要路口电子公益广告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城市主要路口电子公益广告屏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18]0406号

委托代理编号HNTF-LL-2018-71

采购预算:1206120.00采购数量:10块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3 年内,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并提交的,视同为持有并提交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913日起至 2018 0919,每日上午 8:30到 12:00,下午 15:00 时到 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一楼大厅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两份。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2018 1009日(星期 10 00分 (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6楼开标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十、采购人: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址:醴陵市青云路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5674159589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

联系人:王伟                       邮编:412200

 话:0731-23658980              传真:0731-2365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