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凤凰山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株财采计[2018]002998号,委托代理编号:JYCZ20180225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芦淞区凤凰山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18]002998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一 |
凤凰山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详见(附件3)工程量清单 |
1792877.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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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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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凤凰山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1、《工程测量规范》 (GB-50203-2002)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2)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2006版) 8、《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2013) 9、《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1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2006版) 1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02) 1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02) 1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未尽技术规范,若有遗缺,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必要时由建设单位补充或编制。 |
按国务院279号院令及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
1.工程不支付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审核定案后付至工程总价的97%,余款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2.本工程施工日历工期为45天,采购人不鼓励投标供应商将工期提前,但投标供应商不得延误工期,工期每延迟1天,处2000元的违约金,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3.工程质量: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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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
否( )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注册建造师贰级资质(含安全考核B证);④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⑤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⑥提供注册建造师、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以来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24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湖南建业”处(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一楼),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芦淞分局
联系人:谭美
联系电话:0731-28685209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92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12室
联 系 人:易 懋 谭子林
联系电话:0731-22509568
传 真:0731-22509538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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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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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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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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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提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邀请公告—株洲市芦淞区凤凰山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