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市辖区][材料设备][交易公告]B02150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新校区树木移栽,新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正在报名]

【信息时间:2019-02-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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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本级

B02150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新校区树木移栽,新载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19年02月19日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本级的B02150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新校区树木移栽,新载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株财采计[2019]000051号,委托代理编号:95482019021973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本级B02150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新校区树木移栽,新载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19]000051号

3、采购项目编号:95482019021973

4、项目负责人:李威达

5、联系电话:18273355592

6、采购预算:1,454,790元

7、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B02150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1 1,454,790 13000

8、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B02150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新校区树木移栽,新栽工程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一、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因新校区搬迁需要,需从老校区移栽树木一批到新校区,同时在新校区栽种一批树木,要求包移栽包种包活。

二、工作内容:

1、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树木移栽:由老校区移栽树木到职教城新校区

其中15公分以上共340棵,15公分以下共772棵。

2、新购树木要求:

开叉高度2米以上;

树冠5米以上;

树高8米以上;

包载包活。

付款方式:本项目的竣工结算金额最终以政府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审定金额为准。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后支付到合同价的75%,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到结算评审定案金额的97%。预留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是(

是(

否( )

否( )

否(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包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4)上述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或者没有注明单位名称的,须提供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22,000元。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资格预审文件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2月26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本级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红旗北路476号

联系人:杨新    电话:0731-2254916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潇湘王庭酒店1122室

联系人:李威达 邮编:410000

电 话:18273355592 传真:0731-85868178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