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都镇车溪村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信息时间:2024-04-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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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十都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的十都镇车溪村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炎财采计【2024】000024号;委托代理编号:HNZG-YL-2024-00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十都镇车溪村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24]000024                

3、委托代理编号:HNZG-YL-2024-006

4、采购项目预算:1136432.47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0.88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R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

产品

进口

产品

1

十都镇车溪村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

1136432.47

1136432.47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专门面向:R中小企业  R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4)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备注:(1)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投标人可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对其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从2024年0410日至2024年0416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资料与备案的书面磋商文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采购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  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042509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042509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

、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zzzyjy.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采购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采购公告指定的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联系人

 名:林莉琴    

 话:0731-22956998

2、采购人

 称:炎陵县十都镇人民政府

 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西正路

联系人:尹明

 话:13789076520

 编:412500

3、采购代理机构

 称:湖南中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坎坪路樟树下

联系人:林莉琴、刘香玉、邓霍刚

 话:0731-22956998

 编:412500

 

 


(定稿)十都镇车溪村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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