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2019-2020年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主体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第三次)

【信息时间:2020-02-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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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代理编号:WDZB-QYCG-2003

二、公告项目名称:株洲市2019-2020年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主体招标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0121

原开标时间:2020022009:00时(北京时间)

延期开标时间:2020022110:00时(北京时间)

四、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的附表3 《评分细则》修改为: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1

免、低时长承诺

19分

投标人对运营期内每周向社会开放所运营的足球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免费、低收费时间进行承诺,投标人承诺的每周免费、低收费总时长等于42小时得基础分11分,每增加3.5小时得2分,最高得19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的不计分。

2

商务部分

31分

企业财务

能力

12

根据金融机构出具投标人2019年授信额度或现金存款证明进行打分:

授信额度或现金存款余额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的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加0.5分,此项最高得12分。

说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开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现金存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开发建设管理经验

6分

投标人近三年(开标截止之日倒推三年)投资建设完成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体育场馆设施建设项目或者具有独立管理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体育类运动、健身、比赛场馆经验,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说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或经营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及签章页),否则不计分。)

运营经验

3分

投标人承办过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或活动的类似经验的得3分;投标人承办过市(州)级体育赛事或活动的类似经验的得2分;投标人承办过县(区)级体育赛事或活动的类似经验的得1分。

(说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赛事照片或网站截图(含链接)或报纸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项目管理团队

10分

1. 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类相关专业)的得2分;

(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2. 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有2人具备中级职称,且具备5年以上运动场地建设或运营相关工作经验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得1分,最高得8分

(说明:须提供主要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和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3

技术

方案

(50分)

投资方案

20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交的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方案、资金保障措施、财务测算分析)的经济性、合理性和可靠性打分,由评审小组对各投标人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后,评价为优秀的得20分,评价为良好的得16分,评价为一般的得12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缺陷不计分

工程建设管理方案

(5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交的工程建设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工期安排、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发包和合同管理、风险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档打分,由评审小组对各投标人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后,评价为优秀的得5分,评价为良好的得4分,评价为一般的得3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缺陷不计分

运营维护方案

20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交的运营维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经营管理、日常维护与大修安排、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档打分,由评审小组对各投标人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后,评价为优秀的得20分,评价为良好的得16分,评价为一般的得12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缺陷不计分

运营期届满移交

方案

5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交的移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移交工作计划、移交资产范围和移交验收程序)的完整性、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档打分,由评审小组对各投标人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后,评价为优秀的得5分,评价为良好的得4分,评价为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缺陷不计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的附表1 《资格性检查表》中第8条“食品经营许可证”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无关,删除。

3、本招标项目建设期修改为3个月。

4、本招标项目的奖补资金以实际成功申报的中央、省级及市级奖补金额为准,其中市级奖补资金在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拨付至项目主体。

5、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修改为: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开标截止之日倒推三年)投资建设完成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类项目或者具有独立管理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体育类运动、健身、比赛场馆经验的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或经营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及签章页)。

提供承办体育赛事或活动的合同复印件赛事照片网站截图(含链接)或报纸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次澄清和修改并不实质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更正公告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否则视同认可本次澄清和修改并不实质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人: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人:周谭清        

  话:0731-28687910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09

 

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熊齐玉        

  话:0731-2288522315073139239

  址:株洲市长江北路长江商务大厦A5511

 

监督机构: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邓巍        

  话:0731-28686331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