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株洲城区段河道保洁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22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江株洲城区段河道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09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1年09月30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1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更正前:原采购文件中P41页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3.商务部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程度(15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服务要求的计15分,一般商务条款(非“★”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扣1.5分。 |
企业认证和荣誉(40分) |
1、投标人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县级得4分,市级的得8分;省级的得12分。以最高项计分,不累计,此项满分1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水上特殊作业资质的得8分。(注: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网址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从事环卫作业服务并协助创建或复审通过全国卫生和文明城市的,并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集体)或全国卫生城市先进单位(集体)”的得6分;获得“国文国卫先进单位(集体)”双创奖的得12分。本项不累计计分,最高得12分。(需提供所服务城市获得全国卫生和文明城市的网上查询截图、服务期间合同、相关荣誉证书及红头文件复印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县区级或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得8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 |
更正后: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程度(27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服务要求的计27分,一般商务条款(非“★”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扣3分。 |
企业认证和荣誉(28分) |
1、投标人具有水上特殊作业资质的得8分。(注: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网址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从事环卫作业服务并协助创建或复审通过全国卫生和文明城市的,并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集体)或全国卫生城市先进单位(集体)”的得6分;获得“国文国卫先进单位(集体)”双创奖的得12分。本项不累计计分,最高得12分。(需提供所服务城市获得全国卫生和文明城市的网上查询截图、服务期间合同、相关荣誉证书及红头文件复印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县区级或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得8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 |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的截止时间延至2021年10月11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
3、因招标文件内容发生变更,需各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株洲市水利局
(2)地 址:株洲市嵩山路268号
(3)联系人:胡兰
(4)电 话:0731-28686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东帆国际大厦2105室。
(3)联系人:彭友 李麟 匡丹
(4)电 话:0731-2878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