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和停放保管 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信息时间:2021-09-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和停放保管    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2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和停放保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0908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10929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11015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更正前:原采购文件中P62页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须与原株洲市交警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和停放保管服务项目单位解决好站点建设、场地租赁、设备收购、人员安置、滞留车辆及补偿等相关事宜,且应承担该项协商事宜的全部费用。

更正后:

1、投标人中标后须与原株洲市交警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和停放保管服务项目单位解决好站点建设、场地租赁、设备收购、人员安置、滞留车辆及补偿等相关事宜,且应承担该项协商事宜的全部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中标后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相关评估结果为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的截止时间延至202110150900分,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101510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

3.因招标文件内容发生变更,需各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华南路321

3)联系人:李伟国

4)电  话:0731-28687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湘元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春天印象酒店十楼

3)联系人:漆泽仁、董永花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2288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