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攸县城区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
二、原公告政府采购编号:攸财采计【2022】51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19日
四、延期开标日期(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9时00分
五、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的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原内容 |
更正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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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业绩经验 |
38分 |
提供2019年以来环卫清扫保洁项目(不含物业管理项目)业绩: 1、单个合同金额低于200万元/年的,每个得3分; 2、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年(含)—500万元/年(不含)的,每个得4分; 3、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年(含)—800万元/年(不含)的,每个得6分; 4、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年及其以上的,每个得9分; 5、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为38分。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36分 |
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服务期起始或终止时间在此期间内的均可)的城市环卫清扫保洁项目(不含物业管理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计4分,本项满分为36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时须提供政府权威部门查询网站的中标公示查询链接及截图。) 说明:联合体业绩及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计分。 |
5 |
管理人员配备 |
18分 |
1、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取得环卫行业或清洁清洗行业相关证书的(如城市环卫管理师、道路清扫保洁工程师、清运保洁工程师、清洁管理师),每人计2分,最多计8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取得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每人计2分,最多计10分。 3、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为18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及持证人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
20分 |
1、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取得环卫行业或清洁清洗行业相关证书的(如城市环卫管理师、道路清扫保洁工程师、清运保洁工程师、清洁管理师等),每人计2分,最多计8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取得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每人计2分,最多计6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3、投标人拟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计2分,本项最多计6分。 4、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如同一人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或三项,则该人员相应可计4分或6分,本项满分为20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及持证人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
六、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七、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攸县东城新区发展中心主楼14楼1461室
(3)联系人:王先生
(4)电话:13786320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泰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
(3)联系人:艾先生
(4)邮 编:412300
(5)电 话/传真:0731-24259173、13077099477
(6)电子邮箱:2513202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