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水处理药剂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时间:2022-07-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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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水处理药剂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

二、原公告的招标编号:ZSCG20220401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JYCZ20220256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0718

四、更正内容:

信息更正前内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2、包1: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第7.1

确定入围单位的数量

1、每个包确定入围单位数量:每个标包入围单位不超过3家但不少于2家。当某个标包经评审合格投标人小于5家时此标包入围单位为n-2,n为标包经评审合格投标人家数。

2、每个包推荐入围候选人数量:每包入围候选人数量为中标名额+2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3 评分细则”

1: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

项目

计分内容

分值

        

商务

经营业绩

8

投标人提供201951日至今符合饮用水处理标准及以上的聚合氯化铝(液态)单项同一客户年度累计供货360吨(含)及以上或合同金额36万(含)及以上的每1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8分。

注:要求提供合同、供货协议及结算依据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协议中涉及多个产品,则需单独列明本项目投标产品具体供货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以上材料的不计分;同一客户如计算年度累计供货业绩,则该客户该年度单次供货业绩不再重复计分。

技术

检测能力

5

所投产品制造商自有实验室,按以下标准计分:

实验室拥有以下设备的:1、具有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且需含石墨炉部分和火焰部分的计1分;2、具有原子荧光光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的计1分;3、具有PH计的计1分;最高不超过3分。

实验室人员具有检测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计2分;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计1分,最高不超过2分。

最多计5分。

注:1、提供设备清单的须提有效的设备检定/校准证书、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设备型号、精度等级、设备图片等,要求以上证明材料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未提供的不计分;2、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无实验室,每批次货物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计2分。

注: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需提供委托检测协议及检测机构CMA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含本项目检测范围)或CNAS认可证书(认可范围需包括本次项目检测范围)。

本项最高计5分。

2:污水处理用聚氯化铝

项目

计分内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商务

经营业绩

8

投标人提供201951日至今符合污水处理标准及以上的聚合氯化铝单项供货发票金额65万(含)及以上或同一客户年度累计供货800吨(含)及以上的每一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8分。

注:要求提供合同、供货协议及结算依据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协议中涉及多个产品,则需单独列明本项目投标产品具体供货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以上材料的不计分;同一客户如计算年度累计供货业绩,则该客户该年度单次供货业绩不再重复计分。

技术

检测能力

5

所投产品制造商自有实验室,按以下标准计分:

实验室拥有以下设备的:1、具有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且需含石墨炉部分和火焰部分的计1分;2、具有原子荧光光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的计1分;3、具有PH计的计1分;最高不超过3分。

实验室人员具有检测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计2分;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计1分,最高不超过2分。

最多计5分。

注:1、提供设备清单的须提有效的设备检定/校准证书、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设备型号、精度等级、设备图片等,要求以上证明材料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未提供的不计分;2、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无实验室,每批次货物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计3分。

注: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需提供委托检测协议及检测机构CMA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含本项目检测范围)或CNAS认可证书(认可范围需包括本次项目检测范围)。

本项最高计5分。

 

 

信息更正后内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2、包1: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加盖公章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且该批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第7.1

确定入围单位的数量

1、每个包确定入围单位数量:经评审合格投标人小于5家时,此标包入围单位为2家;经评审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此标包入围单位为3家;

2、每个包推荐入围候选人数量:每包入围候选人数量为3-5家。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3 评分细则”

1: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

项目

计分内容

分值

        

商务

经营业绩

8

投标人提供201951日至今符合饮用水处理标准及以上的聚合氯化铝(液态)单项合同金额36万(含)及以上的或同一客户年度累计供货360吨(含)及以上的每1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8分。

注:要求提供合同(或供货协议)及发票(发票查验信息应清晰完整)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协议中涉及多个产品,则需单独列明本项目投标产品具体供货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同一客户如计算年度累计供货业绩,则该客户该年度单次供货业绩不再重复计分;未提供以上材料的或合同金额、供货数量模糊不清的或发票查验信息模糊不清的不计分。

技术

检测能力

5

所投产品制造商自有实验室,按以下标准计分:

实验室拥有以下设备的:1、具有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且需含石墨炉部分和火焰部分的计1分;2、具有原子荧光光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的计1分;3、具有PH计的计1分;最高不超过3分。

实验室人员具有检测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计2分;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计1分,最高不超过2分。

最多计5分。

注:1、提供设备清单的须提有效的设备检定/校准证书、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设备型号、精度等级、设备图片等,要求以上证明材料与所投产品制造商名称保持一致,未提供的不计分;2、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无实验室,每批次货物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计2分。

注:所投产品制造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需提供委托检测协议及检测机构CMA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含本项目检测范围)或CNAS认可证书(认可范围需包括本次项目检测范围)复印件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本项最高计5分。

 

2:污水处理用聚氯化铝

项目

计分内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商务

经营业绩

8

投标人提供201951日至今符合污水处理标准及以上的聚合氯化铝(液态)单项合同金额65万(含)及以上的或同一客户年度累计供货800吨(含)及以上的每一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8分。

注:要求提供合同(或供货协议)及发票(发票查验信息应清晰完整)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协议中涉及多个产品,则需单独列明本项目投标产品具体供货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同一客户如计算年度累计供货业绩,则该客户该年度单次供货业绩不再重复计分;未提供以上材料的或合同金额、供货数量模糊不清的或发票查验信息模糊不清的不计分。

技术

检测能力

5

所投产品制造商自有实验室,按以下标准计分:

实验室拥有以下设备的:1、具有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且需含石墨炉部分和火焰部分的计1分;2、具有原子荧光光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的计1分;3、具有PH计的计1分;最高不超过3分。

实验室人员具有检测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计2分;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计1分,最高不超过2分。

最多计5分。

注:1、提供设备清单的须提有效的设备检定/校准证书、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设备型号、精度等级、设备图片等,要求以上证明材料与所投产品制造商名称保持一致,未提供的不计分;2、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无实验室,每批次货物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计3分。

注:所投产品制造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需提供委托检测协议及检测机构CMA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含本项目检测范围)或CNAS认可证书(认可范围需包括本次项目检测范围)复印件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本项最高计5分。

五、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延期开标:202281510:00

六、招标人: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体育路45号。

联系人:张强

电 话 :0731-282909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159号城市风景18201室。

联系人:谭子林  俞文莹

电 话 :0731-22509568

传 真 :0731-22509538

邮 编 :4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