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返乡创业园二期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更正公告(01)

【信息时间:2024-02-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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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攸财采计【202400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攸县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返乡创业园二期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0202

二、更正内容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2.1.评分标准做如下更正:

序号

更正前

更正后

1

技术评价项—节能认证中第2项: “2、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曳引机系列具有中国节能认证产品认证证书的计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技术评价项—节能认证中第2项:“2、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或载货电梯曳引机系列具有中国节能认证产品认证证书的计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

商务评价项—综合实力第1项:“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实验中心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且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100项的的,计16分。”

商务评价项—综合实力第1项:“1、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实验中心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且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100项的,计16分;60项≤检测能力范围<100项的计10分;其余的不计分。”

2.2 在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节商务要求中增加“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3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36900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攸县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地  址:攸县江桥街道办事处兴业路1

3)联系人:蔡先生

4)邮  编:412300

5)电  话: 17336618966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泰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103

3)联 系 人:艾斌辉

4)邮   编:412300

5)电   话:0731-2425917313077099477

6)电子邮箱: 2513202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