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挂字第150号出让公告

【信息时间:2018-08-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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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8]挂字第150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

[2018]挂字第150

石峰区疏港大道与喻家坪路交汇处东北角江湾名府二期储备地块

39855.5

居住、商业用地( 商业比例30%

9567

19133

190

商服40年住宅70

容积率:>1.0,<3.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30%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18828日至2018917日(工作日内)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四科索取。

五、申请人应踏勘土地现场、了解土地权属状况,必须认可《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所明确的条件、要求、规定等,须于201896日至2018917日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在2018917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上,按规定参加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保证金无效。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价起止时间为201896日上午900起至2018919日下午16:0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开发建设必须按照2018511日出具的规划条件(B120180053)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2、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50%18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友情提醒: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由石峰区人民政府按现状条件交地,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石峰区人民政府负责。

    八、具体竞买事项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九、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731-28681382

联系人:肖玮

竞买保证金账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