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8]挂字第150号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17日(工作日内)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四科索取。 五、申请人应踏勘土地现场、了解土地权属状况,必须认可《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所明确的条件、要求、规定等,须于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7日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在2018年9月17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上,按规定参加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保证金无效。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价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6日上午9:00起至2018年9月19日下午16:0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开发建设必须按照2018年5月11日出具的规划条件(B1【2018】0053)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2、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50%,18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友情提醒: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由石峰区人民政府按现状条件交地,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石峰区人民政府负责。 八、具体竞买事项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九、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731-28681382 联系人:肖玮 竞买保证金账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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