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1]挂字第134号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出让 年限 |
规划技术指标 |
[2021]挂字第134号 |
天元区规划道路以西、滨江路以南、石峰大桥以东、旺城天悦以北 |
26391.95㎡(合39.59亩)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比例≤5%) |
11145 |
22289 |
22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1.0≤容积率≤3.17 建筑密度:≤22% 绿地率≥35% 建筑限高:/ |
二、土地开发程度:现状条件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9时起至2021年9月13日下午17时止(工作日内)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源交易科索取。
五、申请人应踏勘土地现场、了解土地权属状况,必须认可《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所明确的条件、要求、规定等,申请人须于2021年9月6日9:00起至2021年9月13日下午17:00止,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名,并在2021年9月13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上,按规定参加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保证金无效。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价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9:00起至2021年9月15日下午15:0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地必须按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6月23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编号:B1[2021]0062)及蓝线图实施。
(二)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50%,剩余部分在60日内全额缴清。
(三)地块情况公示:1、按照原28区地块整体建设方案,株洲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1号地块内整体布置建设了28区地块的小区配套设施,为平衡28区地块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28区2号地块竞得人须分摊小区配套设施费用2377.3881万元(该部分费用须在报名时与保证金一同缴纳,如1号地块投资建设单位株洲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竞拍,则无须缴纳该项费用);2、竞买意向单位须出具《承诺书》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并参与宗地竞买,承诺的主要内容是:①同意按照《关于天元区28区共用公共设备设施相关事宜的协议》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该文本将与挂牌公告一并向社会公示);②为更好的对天元区28区进行提质建设,根据城市规划要求,28区2号地块以东至滨江北路区域将进行控制性规划调整,重新布局为公共绿地或城市公园。本单位(个人)承诺配合市政府指定的业主单位对该区域统一实施征收拆迁,并按市政府要求承担相应部分建设费用(具体配合工作职责和分摊费用数额以市政府批准文件为准);③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同意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四)在一期地块出让后,由城发集团负责完成二期地块的征拆工作。在成本不倒挂的前提下,如二期地块在一期地块成交后一年内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可以协议方式增补出让给一期竞得人,出让价款按不低于一期地块出让成交单价×可出让面积确定,一期地块竞得人须出具承诺按照该方案取得二期地块。
(五)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由城发集团负责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具体竞买事项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九、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731-28681395
联系人:万麟
竞买保证金账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