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21]网挂第144、145号
经炎陵县人民政府批准,炎陵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出让 年限 |
规划技术指标 |
[2021]网挂第144号 |
康乐大道与解放街东路交叉口 西北侧 |
55192.81 |
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8301 |
8301 |
10 |
居住用地 70年 ,商业用地 40年 |
容 积 率:≤2.5; 建筑密度:≤22%; 建筑限高:≤54米; 绿 地 率:≥35%。 |
[2021]网挂第145号 |
霞阳镇星潮村 |
3099.83 |
公用设施-供燃气用地 |
95 |
95 |
1 |
50年 |
容 积 率:≤0.8; 建筑密度:≤50%; 建筑限高:≤9米; 绿 地 率:≥20% 。 |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出让。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www.zzzyjy.cn)查询。[2021]网挂第144、145号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2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1]网挂第144、145号均为 2021年9月15日8时起至2021年9月22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1]网挂第144号2021年9月15日8时起至2021年9月24日10时止;[2021]网挂第145号2021年9月15日8时起至2021年9月24日10时30分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1]网挂第144号
(1)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1年7月22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1)18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2)按挂牌起始价全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按照违约相关规定处理。
(3)成交后1个月内由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供地,水、电由供水、供电部门负责到地块边界。
2、[2021]网挂第145号
(1)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1年7月29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1)19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2)按挂牌起始价全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按照违约相关规定处理。
(3)成交后1个月内由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供地,水、电由供水、供电部门负责到地块边界。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2027867(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