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挂字第350号出让公告

【信息时间:2021-11-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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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1]挂350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

[2021]挂字第350号

石峰区清水塘片区清水塘大道东侧

2701.7㎡(合4.05亩)

商服用地(加油加汽站用地)

2460

2460

50

商服40年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20%

 

二、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21127日至20211227(工作日内)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源交易科索取。

五、申请人应踏勘土地现场、了解土地权属状况,必须认可《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所明确的条件、要求、规定等,申请人须于202112208:00至2021122717:00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名,并在20211227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上,按规定参加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保证金无效。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价起止时间为202112月20日8时起至2021122915:00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符合《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净地”出让工作规则>的通知》(株资规办发〔2021〕42号)规定的“净地”标准后:

根据2021年11月12日市规委2021年第一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在符合《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净地”出让工作规则>的通知》(株资规办发〔2021〕42号)规定的“净地”标准后:

⑴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净出让面积为2701.7㎡(合4.05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加油加汽站用地),出让年限40年。土地开发建设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11月批准的B1[2021]0116地块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⑵出让起始价确定为2460万元,出让单价9105元/㎡(合60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按100%确定为246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⑶地块公示情况: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竞得人必须取得商务部门关于本站点的批复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如不能取得商务部门关于本站点的加油加气站特许经营批复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⑷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成交价款的50%,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⑸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工作规则>的通知》(株资规办发〔2021〕43号)的规定实施交地。

    八、具体竞买事项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九、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731-28681382      

联系人:周文

竞买保证金账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