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网挂第238号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土地位置 |
云龙示范区大丰社区云龙大道以西、银山路以南、言书路以东、大丰路以北 |
土地级别 |
株洲市商服五级2411元/㎡,住宅四级2283元/平方米 |
土地面积 |
49986.16㎡(合74.98亩) |
出让面积 |
49986.16㎡(合74.98亩) |
容 积 率 |
1.0﹤容积率≤2.5 |
建筑密度 |
≤35% |
建筑限高 |
80米 |
绿 地 率 |
≥30%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商业比例5%)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规划实施 |
竞得人必须按照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4月6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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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 标准 |
满足《株洲云龙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城乡规划管理一般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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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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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起始价 |
25793万元(合344万元/亩,楼面地价20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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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
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77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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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 |
2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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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时限 |
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360日内全额缴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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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付 |
按照《市本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工作规则》(株资规办发〔2021〕43号)实施交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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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录入 |
宗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应在自然资源部土地动态监管系统中录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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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处置 |
竞得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有权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扣除定金(按宗地出让价款的20%确定)后直接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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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条件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挂牌起始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www.zzzyjy.cn)查询。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14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8:00至2022年11月14日17:00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11月7日8时起至2022年11月16日16:00时止。
五、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1(技术信息科) ;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731-28685027(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株洲云龙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