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于2023年1月31日,收到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中止〔2022〕网挂第344号地块的函》,该函明确“我局〔2022〕网挂第344号地块,因相关事宜需确认,经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中止网挂出让,请贵中心尽快发布〔2022〕网挂第344号宗地中止挂牌的公告,恢复时间待定。”我中心依据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来函意见,特此对外发布〔2022〕网挂第344号地块中止公告。
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31日
我中心于2023年1月31日,收到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中止〔2022〕网挂第344号地块的函》,该函明确“我局〔2022〕网挂第344号地块,因相关事宜需确认,经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中止网挂出让,请贵中心尽快发布〔2022〕网挂第344号宗地中止挂牌的公告,恢复时间待定。”我中心依据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来函意见,特此对外发布〔2022〕网挂第344号地块中止公告。
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