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协字第022号

【信息时间:2021-09-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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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1. 协字第022

    炎陵县二轻局地块位于霞阳镇井冈路南侧、文化路西侧,土地出让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公示期十日。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

霞阳镇井冈路南侧化路西侧

土地级别

一级

土地面积

1538.71m2

出让面积

1538.71m2

容 积 率

2.2

建筑密度

30%

建筑限高

24

绿 地 率

30%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出让年限

70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供应

供地对象

炎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出让价

275.12

其他

交易

条件

1.本宗地为原二轻局划拨土地,出让方案经炎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和炎委〔200620号会议纪要精神,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第114号)“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分别按下列情形处理:不需要改变原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且符合规划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手续”的规定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出让给炎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于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