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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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字第022号
炎陵县二轻局地块位于霞阳镇井冈路南侧、文化路西侧,土地出让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公示期十日。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 |
霞阳镇井冈路南侧、文化路西侧 |
土地级别 |
一级 |
土地面积 |
1538.71m2 |
出让面积 |
1538.71m2 |
容 积 率 |
≤2.2 |
建筑密度 |
≤30% |
建筑限高 |
≤24米 |
绿 地 率 |
≥30%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 |
出让年限 |
70年 |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
现状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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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对象 |
炎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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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价 |
275.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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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交易 条件 |
1.本宗地为原二轻局划拨土地,该出让方案经炎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和炎委〔2006〕20号会议纪要精神,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第114号)“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分别按下列情形处理:不需要改变原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且符合规划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手续”的规定,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出让给炎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于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 |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