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2023】协字第001号
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的出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 |
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 |
土地级别 |
工矿仓储六级451元/㎡ |
土地面积 |
2760.17㎡(合4.14亩) |
出让面积 |
2760.17㎡(合4.14亩) |
产业类型 |
新能源产业 |
建筑密度 |
≥40% |
容 积 率 |
1.0-2.0 |
绿地率 |
≤10% |
亩均税收 |
不低于25万元/亩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不低于367万元/亩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出让年限 |
29.5年 |
规划实施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天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8月1日出具的[2022]10号《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
宗地红线外“五通”,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
||
供地对象 |
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
||
出让起始价 |
100万元 |
||
付款时限 |
自公示期满后10日内全额缴清 |
||
土地交付 |
按照《市本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工作规则》(株资规办发〔2021〕43号)实施交地。 |
||
合同录入 |
宗地公示期满后30日内应在自然资源部土地动态监管系统中录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附加条件 |
①本宗地系湘(2023)株洲市不动产权第0002461号地块的增补地,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将本地块增补出让给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出让截止日期与XC(1)553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一致,即:2052年11月30日。 ②受让人须持有与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工业用地项目供后监管协议》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③本宗地必须按[2022]10号《地块规划条件》、蓝线图及预审的项目总平面图实施。 ④产业类别:新能源产业(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产业分类);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不低于367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地均收入:450万/亩;容积率:1.0-2.0;科研经费投资强度:不低于5%(国家级5%、省级4%)。
|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