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协字第010号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5-18 阅读次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21]协字第010

位于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株浏公交基地地块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公示期十日。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

荷塘区荷塘大道666

土地级别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二类五615/

土地面积

41363㎡(合62.0445亩)

出让面积

41363㎡(合62.0445亩)

按现状

建筑密度

按现状

建筑限高

按现状

绿

按现状

土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二级类:交通场站用地

出让年限

50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

供地对象

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出让价格

按照80万元/亩确定为4963.56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取整确定为1490万元

其他

公示

内容

本宗地现为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划拨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已核发湘2021株洲市不动产权第0008460号《不动产权证书》,证载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共运输,占地面积41363㎡(合62.0445亩),房屋建筑物面积7045.62㎡。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第114号)“6.1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分别按下列情形处理:不需要改变原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且符合规划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手续的规定,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出让面积为41363㎡(合62.0445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二级类:交通场站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1490万元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上述宗地协议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3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

电话传真:0731—28685027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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