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协字第011号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5-18 阅读次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21]协字第011

位于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晏家湾地块一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公示期十日。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

荷塘区新华西路100

土地级别

商服二级6221/㎡、三级4265/

土地面积

551.59

出让面积

分摊面积221.07

按现状

建筑密度

按现状

建筑限高

按现状

绿

按现状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出让年限

40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

供地对象

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出让价格

按照696万元/(楼面地价3036/确定为230.8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金确定为92.5万元。

其他

公示

内容

本宗地为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划拨商服用地,已核发株国用2005A0914号土地使用权证,证载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面积551.59㎡,分摊面积221.07㎡。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第114号)“6.1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分别按下列情形处理:不需要改变原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且符合规划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手续的规定,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出让面积为221.07㎡(合0.3326亩,分摊面积),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92.5万元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上述宗地协议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3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

电话传真:0731—28685027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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