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协字第013号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5-18 阅读次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21]协字第013

株洲市石峰区清石基地项目挂网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

位置

株洲市石峰区清石基地

土地级别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IIV1345/

土地

面积

12550.52(合18.83亩)

出让面积

12550.52(合18.83亩)

容积率

现状

建筑密度

现状

建筑

限高

现状

绿

现状

土地

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IIV

出让年限

50

土地供应开发程  

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供地

对象

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出让起始价

土地出让价格按照101万元/亩(楼面地价1515/㎡)确定为1902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金确定为578万元。

其他

公示

内容

(一)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6.1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分别按下列情形处理:不需要改变原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且符合规划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手续”的规定,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建议同意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给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21323日剔除红线范围内其他权利人房屋1栋,所形成的新的届址线范围,土地出让面积12550.52㎡(合18.83亩),土地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50

(二)土地出让价格按照101万元/亩(楼面地价1515/㎡)确定为1902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金确定为578万元。

(三)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578万元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