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垃圾清运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株洲市荷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株洲市荷塘区垃圾清运特许经营项目进行特许经营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株洲市荷塘区垃圾清运特许经营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荷财采计[2023]000068号
3、委托代理编号: XYZX-2023-1120
4、采购项目预算: 512万元/年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4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投标保证金:5万元;
t履约保证金:5万元;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株洲市荷塘区垃圾清运特许经营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512万元/年,特许经营期4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管理费率2%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月 20日,全天,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ccgp-hunan.gov.cn/)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zzyjy.cn)获取招标文件。
t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zzyjy.cn)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0 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请投标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2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 111 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电脑解密的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zyjy.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周女士
2、电话:1867031927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荷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新华东路1268荷塘区人民政府1号楼7层
(3)联系人:万先生
(4)邮 编: 412000
(5)电 话:13975323417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骁禹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佑母塘路799号钰龙天下佳园二期综合楼3栋514、515、516、517室-1725
(3)联系人: 周女士
(4)邮 编: 410000
(5)电 话:18670319278
(6)电子邮箱:1203044171@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新点软件
(3)电 话:4009980000
(4)电子邮箱:2496840774@qq.com
十二、其他补充内容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
√转账 电子保函 纸质保函 其他
转账方式:保证金5万元;以非现金形式递交。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32750619
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
特别提示:
①开标现场将展示投标保证金情况,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
②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退款申请、付款凭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后退款至原缴款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3号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731-28681387。(退款申请格式附件)
[TXJY20230153-01]株洲市荷塘区垃圾清运特许经营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