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2、本补充通知发出后,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和本补充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3、因本次补充通知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按招标文件规定不变。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上述内容。
招标人:株洲市天元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 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期:2023年12月4日